Law-lib.com 2020-10-29 10:17:03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陳靜
“在我區依法必須招標的公共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領導干部違法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通過打招呼、說情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對工程項目……”近日,海南省?谑协偵絽^紀委監委制定出臺《關于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報告備案暫行規定》,為公共工程項目建設立起一道“防火墻”。
據了解,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直接或者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家屬親友,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的主要情形包括:改變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法定招標方式;要求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逃避監管;要求有關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出借資質,實施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要求招標人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制招標條款;干預評標委員會成員選取及干擾評標工作;干預招標人定標工作;要求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要求中標人分包、轉包工程項目;干預招標投標投訴舉報;向負有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以下簡稱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施加壓力,干預正常監督執法和檢查、處理工作;其他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為。
《暫行規定》明確要求,對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公共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行為,投標人、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招標人的工作人員和評標評審專家應予以拒絕,并及時向負責該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管部門或區公共工程項目跟蹤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如實報告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公共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行為將受到保護。
“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職過程中,發現有被‘打招呼’人事先未如實報告的,視情節輕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處理!焙?谑协偵絽^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公共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行為,情節輕微的,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進行問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日期:2020-10-29 10:17:0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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