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6-15 6:29:35 正義網
犯罪單位注銷,刑事責任就能一筆勾銷?
江蘇泰興:聯合出臺辦法避免涉案單位逃避法律責任
正義網電(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葛東升 徐磊)記者從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了解到,從今年5月起,泰興市公安局對涉嫌經濟犯罪的單位,在立案前,都要前往泰興市行政審批局查詢涉案單位登記狀態。泰興市行政審批局在收到公安、檢察、法院辦案部門告知的有關涉案單位信息后,將限制或撤銷涉案單位辦理相關登記并及時反饋辦案部門。為何增加這些程序?這源于泰興市檢察院發出的一份檢察建議。
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朱某為了讓所在的福旺公司(化名)少交稅款,虛增進項,虛開發票抵扣稅款16萬余元,且均已被認證抵扣。
2017年11月29日,泰興市公安局對朱某及其公司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立案偵查,對朱某取保候審。2018年11月25日,該案移送泰興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期間,辦案檢察官通過仔細調查,又追加了部分犯罪事實。2019年10月8日,泰興市檢察院在訊問朱某時,發現了公司已經注銷的情況。
原來,2018年 11月28日,朱某為逃避追究,向泰興市相關部門申請注銷登記該公司。同年12月17日,相關部門在不知其公司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予以注銷登記。按照法律規定,公司在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不能被注銷。朱某以欺騙手段取得行政許可,導致法律無法追究該公司的刑事責任。
2019年11月5日,泰興市檢察院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撤銷對朱某公司的注銷登記。同年11月14日,相關部門撤銷對該公司的注銷登記。11月21日,泰興市檢察院將福旺公司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起訴至泰興市法院。
法院全部認定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同年12月27日,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福旺公司罰金6萬元,判處朱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
如何避免再次發生涉案單位通過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方式逃避法律責任?日前,泰興市檢察院聯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制定了《關于行政審批與刑事訴訟聯動工作實施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指出,泰興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確定一至二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人,溝通協調聯動工作,并制作聯動工作臺賬。市檢察院、法院、公安局應及時將涉案單位相關信息告知市行政審批局。泰興市行政審批局自收到相關信息之日起3日以內,對涉案單位實施限制類警示管理,限制辦理相關登記,并將限制管理情況反饋辦案部門。如收到相關信息后,發現涉案單位已經申請辦理相關登記的,應當中止涉案單位登記辦理;如發現涉案單位已經辦理相關登記的,應立即向辦案單位反饋信息,并與辦案單位協同做好撤銷登記等相關工作。
日期:2020-6-15 6:29:3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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