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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湖州南太湖法院發布“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

    Law-lib.com  2020-5-6 9:44:30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周建福)   “故意不簽勞動合同、偽造個人簽名、主動要求不交保險、上幾天班就把雇主告上法庭、一年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十多次……”近年來,勞動者 “碰瓷”企業的現象屢屢發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生存發展,也造成了仲裁資源和司法資源的浪費。4月30日,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聯合湖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湖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共同出臺《關于建立“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的實施意見》,率先發布全國首個“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在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規制權利濫用,妥善處理勞動者向企業索取不合理報酬的現象,營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關系,不是簡單狹隘的‘隸屬關系’,而是相互依存、共同發展的關系,建立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駁回勞動者不合理的訴請,是為了引導當事人誠信維權,平等保護勞動者和企業合法權益”。南太湖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南太湖法院將開展“整治惡意訴訟專項活動”,建立“維權異常名錄”自動識別機制,正是其中一項重要部署。

      據了解,“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是南太湖法院通過定期對勞動爭議糾紛數據進行分析研判,本著審慎原則制定發布的。納入該“維權異常名錄”名單一般要符合連續三年內,在同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5件以上或者在全市范圍內申請仲裁7件以上等四方面條件內容;同時,名錄每年調整一次,對納入名錄有異議的,可向南太湖法院書面提出,法院在收到異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納入“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的勞動者,將被通報到轄區內各勞動中介、人才市場、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法院對所涉案件從嚴審查,通過關聯案件檢索,強化法律關系甄別,一旦發生不誠信訴訟、惡意訴訟行為,從嚴懲處,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處理。接下來,該名單還將嵌入相關業務系統,在勞動監察、仲裁、審判等環節自動識別自動提示,對相關案件從嚴審查!皠趧诱呔S權異常名錄”每年調整一次,已納入名單的人員如不再符合有關認定標準的,將從名單中移除。


    日期:2020-5-6 9:44:3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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