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法規釋義>>全總負責人就《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答問
http://www.keyu888.com.cn 2013-10-22 21:59:25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新華社記者 林紅梅、樊曦)中國工會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22日審議通過了《關于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的決議》。就此次工會章程修改的內容、意義和必要性,記者專訪了中華全國總工會負責人。
問:為什么要修改《中國工會章程》?
答:隨著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發展,產業結構和職工隊伍構成都發生了新變化,工會工作的對象日益擴大,對工會工作和工會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黨的十八大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確立了科學發展觀的歷史地位,描繪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宏偉藍圖,賦予了中國工會新的歷史使命和光榮任務。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為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指明了方向。為使工會工作順應時代要求、適應社會變化,有必要對現行的《中國工會章程》進行修改。
此次提交中國工會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共有31處修改。其中:增改25處,刪改1處,文字改動5處。
問:《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是如何完善工會組織的維護職能的?
答:《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了工會組織對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職能。
一是從開展勞動法律監督方面。近年來,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充分證明在新形勢下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根據《勞動法》第八十八條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中相關規定,在《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十五條中增加一款“各級工會組織應當組織和代表職工開展勞動法律監督!
二是提出了工會法律服務機構建設的新要求。工會通過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形式維護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在工會參與社會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引導職工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化解勞動關系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中華全國總工會2012-2014年推進職工法律援助工作規劃》確定了職工法律援助機構建設三年目標,即到2012年底,地市級工會建立職工法律援助機構的要達到100%;到2013年底,縣區級工會建立職工法律援助機構的要達到100%!吨袊鲁蹋ㄐ拚福返谑鍡l,將原來的“縣和縣以上各級工會組織可以建立法律服務機構”,修改為“縣和縣以上各級工會組織應當建立法律服務機構”,是適應形勢發展和工會工作實際需要的。
三是強化工會基層組織對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職責。在《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二十八條“工會基層委員會的基本任務”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條的規定,將第三項中“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修改為“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
四是體現了工會組織和工人階級的團結友愛精神。在《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二十八條“工會基層委員會的基本任務”中,第六項增寫了“對困難職工開展幫扶”的內容。
問:《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如何加強基層組織領導體制建設的?
答:隨著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發展,鄉鎮(街道)企業和職工大量增加。根據《中國工會統計年報》,到2012年9月,全國40466家鄉鎮(街道)中,已建立總工會達到13489家,占鄉鎮(街道)數的33.33%。
近年來,各級地方工會堅持按照規范化建設要求,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促進了鄉鎮(街道)工會工作水平的提高,組織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因此,在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后,中國工會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在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縣和城市的區可在鄉鎮和街道建立鄉鎮工會和街道工會組織”后,增寫了“具備條件的,建立總工會”。
問:《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如何強化對工會資產的監督管理的?
答:《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三十八條規定:“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工會資產的監督、管理,保護工會資產不受損害,促進工會資產保值增值!
工會資產是社會團體資產。它是工會組織的寶貴財富,是工會服務職工、服務工運事業的重要載體和物質基礎,在加強工會組織自身建設,提高職工隊伍素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實施送溫暖工程,幫扶困難職工,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四十條規定:“不經批準,不得改變工會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和產權關系”,在不得隨意改變工會企事業單位的行政隸屬關系的基礎上,增加了“產權關系”的內容。這一規定為依法保護工會資產提供了法律保障,對于營造工會資產監管的良好環境,加強工會資產管理,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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