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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eyu888.com.cn 2013-7-26 16:53:52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北京7月26日訊 記者蔡巖紅 針對近日頒布實施的《煙花爆竹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為深刻領會、準確理解,國家安監總局今天給予進一步解讀。
《十條規定》的主要內容由5個必須和5個嚴禁組成,抓住了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
必須依法設立、證照齊全有效。未依法設立、證照不全、證照失效以及“一證多廠”和“掛靠”形式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的,都屬非法生產。非法生產行為一直是引發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群死群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十一五”期間至2012年,全國因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引發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高達全部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事故死亡人數的36.7%。近年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許可證過期后脫離監管,繼續進行非法生產活動,引發了多起較大甚至重大事故。
必須確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設施完備。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備設施是煙花爆竹企業最重要安全基礎設施,必須確保齊備、完好,才能有效預防事故發生以及防止事故傷亡損失擴大。
必須確保中轉庫、藥物總庫和成品總庫滿足生產安全需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工(庫)房用途及定員、定量規定。一些企業“三庫”儲存能力不足,是出現改變工(庫)房用途、超量儲存等重大隱患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旦發生事故勢必導致傷亡擴大。
必須落實領導值班和職工進出廠登記制度。這項制度不落實,企業生產、經營、建設等活動脫離管理,放任員工違章、違規作業,勢必導致事故發生。職工進出廠登記制度是企業對職工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及時準確掌握企業內人員情況的主要手段,企業負責值班的領導必須準確掌握當日在崗職工的情況,這對事故狀態下科學施救具有重要意義。
日期:2013-7-26 16:53:52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