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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實施意見解讀

http://www.keyu888.com.cn  2012-3-26 21:13:46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30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份“浙江版律師工作綱領”,在促進律師事業健康發展、服務經濟社會建設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問:我們知道,對這份《意見》不僅全省律師很期待,社會各界也很關注,請問它的出臺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律師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歷來十分重視律師工作,各級黨委、政府按照建設“法治浙江”的部署,不斷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廣大律師在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秉持良好職業道德,依法開展法律服務,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不斷推進、法律服務需求日益增長的新形勢,對加強律師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改善律師行業發展的保障機制和律師執業環境、進一步提高律師隊伍整體素質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意見》的下發,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師工作的高度重視,對律師隊伍的親切關懷。《意見》深刻闡述了律師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詳細闡明了堅持律師工作社會主義方向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主要內容和途徑,強調了對律師行業發展的扶持和保障政策,為加快推進浙江省律師業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律師工作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職能作用指明了方向,是推動浙江省律師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問:那么,下一步浙江省的律師事業發展,該堅持什么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答:《意見》提出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大力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和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健全完善律師工作體制機制,加大對律師行業發展的扶持力度,促進浙江省律師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建設“法治浙江”和推進浙江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基本原則,是要求做到“4個相結合”:堅持加強政治建設與加強業務建設相結合,堅持嚴格監督管理與保障執業權益相結合,堅持發揮職能作用與扶持行業發展相結合,堅持改進行政管理與強化行業自律相結合。這是首次系統界定浙江省律師工作的基本原則,強調了律師工作的社會主義屬性,體現了對律師管理工作規律的深刻認識。

    問:對于發揮律師在服務浙江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意見》提出了哪幾個方面的要求?

    答:《意見》指明,律師的職能作用發揮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

    一是經濟建設方面。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施“三大國家戰略”、實施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實施“走出去”戰略、防范和化解企業經營風險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引導律師積極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

    二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方面。鼓勵和支持律師利用專業優勢,在推動社會管理法律制度完善中發揮積極作用;深入實施政府、村(社區)、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穩步推進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試點工作;引導律師協助政府和基層組織不斷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教育引導律師正確理解和運用法律,通過辯護代理、調解等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完善黨政領導接訪律師隨同、律師信訪值班等制度,以促成信訪問題在法治軌道上得到有效解決;組織引導律師做好矛盾多發易發領域的法律服務工作;建立社會輿情分析制度,協助黨委、政府及時了解社情民意。

    四是服務和保障民生方面。教育引導廣大律師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將服務重點向民生領域延伸,廣泛開展法律服務志愿者活動和公益法律服務活動,使執業過程成為服務群眾的過程,依法維護好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問:強服務,要先強隊伍。如何加強律師隊伍和律師事務所建設,加強對律師執業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答:對律師隊伍和律師事務所建設,《意見》指出,一要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律師隊伍建設的根本,大力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業務素質建設,不斷提高律師行業的誠信度和公信力。二要建立健全律師人才培養選用機制,把律師人才隊伍建設納入省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列入轉型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開發目錄,落實相關人才政策,實施律師人才工程,著力培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精通法律、經濟、外語的復合型高端律師人才。三要加強律師事務所建設,促進專業化分工,樹立專業品牌,提高業務質量。

    具體而言,對律師執業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要通過嚴把律師執業準入關、建立覆蓋律師執業活動各個方面各個領域的行業規范體系、完善律師執業獎懲機制和落實律師執業管理責任等,努力提高浙江省律師管理工作水平,確保健康發展。

    問:對加大律師行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下一步有什么新舉措?

    答:主要體現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加強律師執業權益保障。認真落實律師執業權利的法律規定,切實保障法律賦予律師的執業權利。嚴格規范律師與司法人員關系,加大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及時處理侵害律師執業權益的行為。

    二是完善律師工作經費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和從事公益性法律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對律師從事公益性法律服務給予必要的補貼。合理確定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經費補貼標準,使其與律師承辦案件的成本、律師的基本勞務費用相適應。加大律師培訓投入,將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律師培訓工作所必需的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將律師繼續教育工作納入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體系。

    三是完善律師行業財稅、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障政策。完善律師行業的會計核算辦法;把律師業納入高端服務業予以重點扶持;依法規范律師業的勞動用工關系、社會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律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四是加大對律師事務所的扶持力度。鼓勵律師事務所做大做強,著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規模和專業特色、在全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龍頭骨干律師事務所;鼓勵和支持龍頭骨干律師事務所申報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等。

    問:中央領導曾指出,新時期的律師黨建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兑庖姟穼Υ擞泻我幎?

    答:《意見》指出,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對律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律師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支持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律師工作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律師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大力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進一步完善律師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責任機制,健全各級黨委統一領導、司法行政機關黨委(黨組)直接領導(指導)、基層黨組織建在律師協會或律師事務所、地方和部門黨委(黨組)齊抓共管的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新格局,切實增強律師行業黨建的生機和活力、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意見》特別指出,要選好配強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書記;對新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分所要根據黨建工作需要同步建立黨組織或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

    問:浙江省司法行政機關下一步將如何貫徹落實《意見》?

    答:省司法廳黨委第一時間傳達學習《意見》精神,研究制定全系統的貫徹落實措施,并出臺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浙委辦〔2012〕10號文件精神的通知》,把《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分解為具體項目,明確落實措施、方法步驟、時間安排、工作責任。我們將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支持和配合,完善配套政策,落實扶持和保障措施。

    廳黨委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盡快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重視支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意見》的具體方案,扎扎實實抓好貫徹落實。把學習貫徹《意見》精神和當前正在開展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創先爭優活動、律師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等有機結合起來,準確把握加強對律師的教育管理與加大對律師行業扶持保障力度兩個重點,科學謀劃,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為律師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日期:2012-3-26 21:13:46 | 關閉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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