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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eyu888.com.cn 2010-12-20 12:31:41 來源:法制日報
完善質押制度促進著作權市場化運用
國家版權局法規司司長解讀《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
為規范著作權出質行為,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著作權交易秩序,日前,國家版權局頒布了《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以下簡稱《登記辦法》),該辦法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國家版權局法規司司長于慈珂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對《登記辦法》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登記辦法》的頒布有何重要作用?
答:通過著作權質押形成的權利就是著作權質權。著作權質押不僅是著作權人運用著作權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權人進行債務擔保和融資的主要手段,對于著作權的商品化、市場化、產業化意義重大。據統計,2000年至2010年8月,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共辦理著作權質押登記934件,其中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質押登記747件,一般作品著作權質押登記187件。
根據我國物權法和著作權法等法律規定,著作權質權必須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才成立和發生法律效力。因此,著作權質權登記規則對于完善著作權質押制度、促進著作權的商品化、推動文化產業(版權相關產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問:國家版權局于1996年9月制定并施行了《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此次出臺的《登記辦法》對原有規定進行了修訂,為什么要作出修訂?
答: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著作權相關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碰到了一些新問題、出現了一些不適應情況。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物權法的出臺,對知識產權出質作出了新規定,即著作權質押合同不再以登記作為生效要件,登記成為著作權質權的成立要件。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明確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為著作權質權登記部門。此外,國務院于2008年6月5日發布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版權質押制度”。
因此,本次修訂既是落實物權法和著作權法的要求,也是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要求。
問:為什么將《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更名為《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
答:根據物權法和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質押登記已從質押合同登記轉變為著作權質權登記。為使規章名稱適應新規定,本次修訂將規章名稱由《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修改為《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
問:著作權登記機構具體是哪個機構?
答:本次修訂的辦法在第2條明確規定“國家版權局負責著作權質權登記工作”。同時,考慮到登記業務辦理的歷史情況以及國家版權局人員編制等具體問題,國家版權局會以公告的形式委托相關機構辦理相關登記業務。
問:為什么要建立《著作權質權登記簿》,其具體記載哪些內容?
答:多年來的登記實踐將登記申請表和登記證書作為相關信息原始記載,信息不完整、不統一,既不利于內部管理也不利于社會公眾查詢使用。因此,本次修訂在第5條、第20條、第21條中增加了關于《著作權質權登記簿》的規定:一方面登記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發放《著作權質權登記證書》,另一方面登記機構建立《著作權質權登記簿》,全面記載質權登記的相關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
著作權質權登記簿記載的內容包括: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權質權合同的主要內容;著作權質權登記號;登記日期;登記撤銷情況;登記變更情況;登記注銷情況;其他需要記載的內容。
問:著作權質權登記是否要提交著作權價值評估報告?
答:目前,我國的著作權價值評估體系尚不健全和成熟,強行要求當事人提交價值評估報告可能增加當事人的登記成本,不利于著作權質權登記業務的開展,不利于著作權商業價值的實現。因此,《登記辦法》對此進行了彈性的規定,在辦理登記業務時,對于出質的著作權已經進行價值評估的、質權人要求價值評估的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價值評估的,才要求當事人提交相關的價值評估報告。
問:撤銷登記和注銷登記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著作權質押行為是民事行為,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因此,根據多年來的實踐經驗,《登記辦法》在第18條規定了五類注銷登記的情形:
對于應不予登記但已經登記的,登記機構一旦發現應當撤銷登記;對于司法機關、仲裁機關作出影響質權效力的生效裁決的,或行政管理機關作出影響質權效力的生效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登記機構自然應當撤銷;對于質權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以及當事人騙取登記的,因不符合質權成立的宗旨,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撤銷。